学院各部门、有关单位:
为规范学院视频监控系统的管理,确保学校视频监控系统的安全、规范、高效运行,降低视频监控录像资料泄密风险,现就视频监控录像调阅、下载拷贝相关规定通知如下:
一、未经安全保卫处同意,任何人不得进入监控中心调阅监控。经批准后进入的人员禁止拍照、录像、录音。
二、本院师生如需调阅、查看监控录像,须填写《乌兰察布职业学院查阅监控录像资料申请表》,由申请人所在部门领导签字、盖章,并经安全保卫处同意后方可调阅。
三、校外单位(公检法等)需要调阅和拷贝监控录像的,需查询人出示本人工作证件和有关部门出具《介绍信》和《协助查询通知书》,并经安全保卫处同意后方可调阅拷贝。
四、对于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关法律文件、有效身份证明或不如实填写《查阅监控录像资料申请表》的,安全保卫处不予受理。
五、调阅人擅自传播未经证实的虚假负面信息,造成不良影响的,学院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。
特此通知。
注:《乌兰察布职业学院查阅监控录像资料申请表》 上传于安全保卫处网站下载中心(查阅监控录像资料申请表-安全保卫处 (ulvc.edu.cn)),可自行下载。
联系人:杨可 联系方式:0474-8230110
乌兰察布职业学院安全保卫处
2023年4月4日